救援的限度

2023-08-03 13:02:11     来源:观察网

总是看到此类新闻:擅闯禁区被困求救.......、不听劝阻进入......、冒险驶入.....。

提供救援的一般都是公安、武警、应急或民间救援人员。这其中除了民间救援人员多数属于公益性质外,其它救援力量及服务可都是政府财政支持的。也就是说是纳税人的钱支持了救援。现在的问题显而易见:凭什么要花纳税人的钱去服务一些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?


(相关资料图)

别提什么人道主义,那是在面临人间不幸时的事情,和不懂事的人无关。

我个人认为,官方救援部门应该做的是:提供情报、指导和物资借用(这个事后是要付租金的-人民的财产),并代为联系民间救援队以及通知家属。

很多无知无畏、以身犯险的人都是巨婴,巨婴只有通过吃亏、受苦和流血才能长大,靠救援不行。高段位巨婴会丢掉性命完全是自找的,从逻辑上看,因为是高段位,他(她)们不在现在这件事上挂掉,也会在将来别的事上over,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的连续剧。

政府可以鼓励商业公司开展咨询、向导、设备租赁、救援等一揽子业务。

对违规涉险脱困人员要建立黑名单,一段时间(比如:三年)内限制在国内所有景区购票、办理出国旅游签证、不享受高端酒店折扣........

对于民间公益性质的救援队,要立法支持救援队伍不承担任何救援失败的法律责任 ------ 死马当活马治的救援原则。

家属要求涉险救援的,必须强制要求家属出具与商业救援公司签订的救援合同。

不论救援成功与否,事后政府都要进行勘查和评估,对公共资源造成损害的必须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,同时支付勘查评估费用。

人民警察为人民,但人民警察没时间救巨婴。

标签:

包装